不良資產收購需要什么樣的流程?
不良資產收購需要什么樣的流程?
一、啟動項目
發現市場機會后,項目經理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并形成立項方案,立項獲得批復同(股東同意)后,項目正式啟動。
二、盡職調查
1、訪談轉出方了解管理過程,貸款出現問題的時間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催收、訴訟)(注意訴訟時效),債務人的基本情況及配合程度,計劃的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拍賣)、意向價格,轉讓的審批流程。
2、查閱資產檔案
(1)逐項核對分析金融機構擬轉出不良資產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信貸檔案,了解貸款的發放時間、期限、用途、本金金額、利率、當前本金及利息余額;
(2)具體的擔保條件,保證人及擔保金額,抵質押擔保及擔保金額、辦理登記情況;
(3)是否涉及訴訟,是否有查封資產,訴訟進展情況;借款人、保證人的基本資料和財務信息。
3、查看抵質押物
現場調查了解抵質押物的實際狀況,當前狀態(閑置、加蓋建筑物)、實際占管及使用情況、周邊環境和情況、影響價值實現的因素、估算價值。
4、調查信息整理
盡職調查獲得的信息整理存檔。
三、項目可行性分析
1、綜合盡職調查情況,對不良資產債權的有效性、擔保的有效性等進行法律判別;分析主債務人、擔保人解決不良資產問題的意愿和能力,分析抵押物的可變現價值,對是否可以信賴作為合作伙伴,進行分析判別。
2、對項目進行整體的經濟和操作可行性分析,估算企業和項目未來可能實現的商業收益空間,列出資金之外需要解決的問題清單,是否有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分析影響項目實施和收益實現的主要風險因素,以及應對措施。
3、在判斷項目經濟可行,法律、政策和其他方面沒有“硬傷”之后,擬訂主要的工作步驟和綜合重組方案。保障重組增加重組的可靠性,一般要求追加新的擔保,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具體管控措施,如參與企業管理,監督項目進程和資金使用等。
4、計算收購及追加投資的投入和預期收益,并對價格和市場變動情況下的進行壓力測試和敏感性分析。
四、談判商定方案
以詳細的分析論證為基礎,以重組為主要手段,通過與債務人及相關方談判,確定項目方案,明確交易結構、具體的工作路線圖、工作步驟銜接、過程及內容。并通過相關協議,如債權轉讓協議、重組協議追加擔保合同等予以明確。
五、審批實施
擬定正式的收購方案,報經公司審批同意后實施。
以后我們在處理不良資產收購的流程的時候會經常遇到流程怎么走的問題,主要抓住啟動項目、盡職調查、項目可行性分析、談判商定方案、審批實施這幾個主要步驟,就能達到良好的法律處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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