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有限公司股權對外轉讓的規定
雖然現在股權轉讓是非常常見的操作,但是,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除了流程繁瑣,還有很多法律的限制。下面,就讓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法關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都有哪些。
關于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條規定最重要的就是有關優先購買權的規定,同時規定了股東轉讓股權的一般原則,以及法律所賦予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規定的權利,從而以體現股東的自治權。
有關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到這了,希望能夠給你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