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印花稅怎么交
如今,股權轉讓十分普遍,但是其中的稅務問題比較復雜,特別是股權轉讓中印花稅的征收,下面就為大家講講印花稅的征收。
1、 先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征稅依據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 “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立據人應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而股權轉讓環節的印花稅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品目征收,計稅依據為股權轉讓協議上標注的轉讓金額。
2、了解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征稅類別
在我國,股權轉讓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轉讓行為應按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3‰的稅率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業發生的股權轉讓,對此轉讓應按規定,由立據雙方依據協議價格(即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的稅率計征印花稅。
3、明確股權轉讓印花稅的征稅條件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要征收印花稅
(二)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要征收印花稅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的要征收印花稅
(四)如果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轉讓收入確定是否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