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需要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經濟發展迅速,市場瞬息萬變,風險和收益形影不離,一些上市公司因為一些原因,想要將公司股權轉讓出去,那么,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呢?這是很多經營者關心的話題。
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的是,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沒有股東同意的限制,但是,有其他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需要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存在記名股票轉讓和無記名股票轉讓。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與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而無記名股票轉讓,股東將股權交付給收購方即發生轉讓的法律效應。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經發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而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百分之二十五。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的限制還是很多的,如果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權轉讓有規定的,要從其規定,如果想要進行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最好在律師的協助下進行。